断狱

爱造句 1年前 (2024-05-09) 经典造句 120 0

断狱:duànyù 基本解释:[closeatrialbyannouncingtheverdict;hearandpassjudgmentonacase]旧指审理判决案件察狱讼之词,以诏司寇断狱弊公,致邦令。——《周礼·士师》●详细解释:审理和判决案件。《墨子·尚贤中》:“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从;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汉书·文帝纪赞》:“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宋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田北湖《与某生论韩文书》:“彼听讼者,研鞠两造之情伪,廉得其情,而后断狱。”★◎断狱duànyù[closeatrialbyannouncingtheverdict;hearandpassjudgmentonacase]旧指审理判决案件察狱讼之词,以诏司寇断狱弊公,致邦令。——《周礼·士师》

1、其考辨文字如老吏断狱,洞察秋毫,千年翳障,一夕括清,读之如饮冰泉,畅快五中。

2、会知审刑院赵安仁、判大理寺韩国华断狱失中解职,昌言因上言:“详断官宜加慎择,自今有议刑不当,严示惩罚,授以远官,若有罪被问不即引伏者,许令追摄。之后不久,即同年七月,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直弹劾苏轼以诗“讥切时事”,七月廿八日,台吏皇甫遵乘驿追摄苏轼于湖州,八月十八日即被押赴台狱,蒙受“乌台诗案”之难。

3、他在知县任内,以善于断狱而著称,“凡疑狱,刃迎缕解”。

4、历代乡里百姓有口皆碑、千古留芳的典型人物有:宋、元时期,先后被御赐为“武显八闽”、“威镇闽邦”的显应侯、灵卫侯,开县始祖邓光布将军;为人谦和、不争财物,通于《易经》、预言如验,不阿权贵、直言不讳,敢碰皇上、不畏绞舌,被钦宗追封“谏议大夫”,被高宗赐谥“忠肃”的陈灌(号“了斋”翁);从小深受忠肃公陈灌器重、师从闽学贤人杨龟山,学义理有涵养,不惧秦桧鹰瓜网罗,上不辜负天子、下不辜负所学的直言极谏大夫陈渊;钦宗时,先后上疏直谏百余道,弹劾因循误国的宰相,反对厚赂金兵被金兵扣为人质的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御赐谥号“忠达”,俗称“太师福国公”的曹辅;博学淡泊上进、慈祥淳厚爱民,光明磊落、品德高尚的宋右文殿修撰,罗从彦的堂叔、朱熹同门好友罗博文的祖父罗畸;“严毅清苦、笃志求道”、“潜思力行、任重诣极”,被南宋理宗追赐“文质”谥号,清康熙帝赐予“奥学清节”玉玺印匾,宋代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祖师爷、闽学四贤之一的罗从彦(号“豫章先生”);立五门义学、颁五章以教,清讼源、勤劝诫、助贫民,断狱明允、案无留牍,民呼“范青天”的通判、知州范震刚;多有计谋,颇具文采,谏对策抵盗寇,抗元军以身殉国,视死如归以报国君之禄,遗书教子以示后人之贤的“忠壮”知州、通判黄复;终身研理学、千里求师教、深受朱熹敬重,性情平和、远离声色,善于赞美乐道,治理成都城邑有方的参议官罗博文;博学能诗,精于绘画,永乐、宣德年间之宫廷画师,为当时中国“宫廷派”花鸟画家之代表的边文进;刚正不阿、直言敢谏,宋宣和年间,因书政事触犯当朝,被贬至虬城,寓居兴国寺,与陈了斋等人结为至交,善举闽沙才子佳人上任要职,常借“沙阳”诗文抒发忧国情怀,对“沙阳八景”赏识倍致、并予一一命名的忠臣、志士、诗人,后被御赐“忠定”谥号的李纲;清同治、光绪年间,老实厚道、机灵开明、善于智取商机,曾与闽浙两省总督儿子联营松、杉、竹、茶生意而富盖虬城、誉满八闽,从而带动境内乡土经济迅猛发展,且富不欺贫、常布施粮财于贫困家庭和灾区,御赐“奉旨赏戴花翎”牌匾,荣登“道台”等官职的魏秀榛;清光绪年间的科拔贡,嗜书如命,工诗词、善书法,广收门徒育佳才,民国初年被推举为国会众议院议员曹振懋;从小学业优等,熟知多门学科,民国初年被公派留法攻读博士,倍受孙中山嘉奖,积极参与旅法各国爱国救国教育活动,毅然回国参加抗战,为祖国国民教育和反日毒气侵略著书立论,与周恩来等留法学者有深情致交的陈绍源;不阿权贵,平易近人,回乡严惩作恶伤兵、善加关怀百姓的原国民政府空军少将司令、后随蒋定居台湾的刘牧群,等等20余位本土辈出的较为著名的清官、忠臣、将士、学者、富贾、宫廷画家,未能一一而足。

5、而清代的纠纷解决、决讼断狱主要诉诸于“冤抑”、“伸冤”之类的话语表达。

6、在唐朝高宗在位的永徽年间,高宗让长孙无忌等人修订完成了《永徽律》十二篇,这基本上是唐太宗时期《贞观律》的翻版,但长孙无忌等人又对《永徽律》做了细致的注释,律的每一条都有详细的解说,还自设问题来解答。唐高宗时下诏:“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由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刑部尚书唐临、大理卿段宝玄、尚书右丞刘燕客、御史中丞贾敏行等人,“广召解律人”,编定了永徽律,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12篇,502条。

7、《唐律疏议?断狱律?讯囚察辞理》:“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

8、诗号:忠孝传家,古圣今贤;片言断狱,公正廉明。

9、清简为治;懿行可风。劭?为治清简,断狱明决,所至民爱戴。

10、意思是说当时的司法官“断狱息讼”时,在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到齐后,应当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陈述,通过察看“五辞”的方法,审查判断其陈述是否确实,并据以对案件事实做出判断,进行定罪量刑。

11、大理院评事,以断狱光明正大,升寺正。

12、《刑律》分为《贼盗》《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赃》《诈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十一卷,共一百七十一条。

13、中国古代的“五听”断狱与现代的自由心证暗自契合,有异曲同工之妙。

14、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

15、叔向断狱”是古史记载中的一则典型案例。

16、在龙阳为官六年,能公平断狱,在处理讼事时,只许一告一诉,诉词到立即提审讼师,以免有人暗中玩弄伎俩,量人称其为卧治(指政事清简)。

17、示例素臣一段议论,如老吏断狱,使刘邦~。又全派下大二三四五五位姨娘来与素臣调笑。

18、断狱平允者超迁之,残酷裒敛者罢黜之。

19、史书称,从此以后社会“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

20、沉重的苦难发酵成厚实的人生感悟,文字渐渐褪去战火烽烟的气息而变得宁静沉实,却又厚重无比,如老吏断狱,辛辣,准确,不拖泥带水,直追死穴。

21、但是,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就是清官听讼断狱,实际上也是能审则审,审不明白就装神弄鬼和求助于刑讯逼供。

22、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焉。

23、察狱讼之词,以诏司寇断狱弊公,致邦令。

24、汉成帝时,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成为五曹。

25、《尚书?吕刑》记载:“听狱之两辞”,“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意思是说当时的司法官“断狱息讼”时,在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到齐后,应当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陈述,通过察看“五辞”的方法,审查判断其陈述是否确实,并据以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进行定罪量刑。

26、《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等十二篇。

27、呼衍氏为左,蓝氏、须卜氏为右,主断狱听讼,当决轻重,口白单于,无文书簿领焉。

28、四人,分四曹办事,旋又增置三公曹,主断狱。

29、是时,凡斗杀奏决者,章宗辄减死,由是中外断狱,皆以出罪为贤。

30、《三国志?吴志?顾雍传》:“雍往断狱,壹以囚见,雍和颜色,问其辞状。

31、《明律?刑律?断狱》:“主守教囚反异。

32、劭?为治清简,断狱明决,所至民爱戴。

33、本文算不上文质兼美,更达不到催人泪下。善天文算历和断狱。

34、天文志上》:“宫门左星内二星曰大理,主平刑断狱也。

35、初,肃宗时,断狱皆以冬至之前,自后论者互多驳异。

36、内补刑曹,断狱明允。

37、在损益汉《九章律》和魏《新律》的基础上,《泰始律》为20篇,计为刑名、法例、盗律、贼律、诈伪、请赇、告劾、捕律、系讯、断狱、杂律、户律、擅兴、毁亡、卫宫、水火、厩律、关市、违制与诸侯律,共620条,27657个字。

38、这使他的笔墨如同老吏断狱,在刻画历史大势的同时,并不放过潮流之下的回旋、潜流与逆流。

39、长好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达,断狱得情。

40、《开皇律》共计十二篇、五百条,其篇目是: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

41、《明律?断狱?徒囚不应役》:“凡盐场、铁冶拘役徒囚,应入役而不入役,及徒囚因病给假,病已痊可,不令计日贴役者,过三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42、犹断狱,审议狱案。

43、余先生写作此书,可谓水到渠成,恰似老吏断狱,将此书视为他毕生治史的一部总结性的著作,也不为过。

44、明帝时,任楚郡太守、河南尹,政号严明,断狱公平,在职10年,京师肃然,名重朝廷。

45、凝尝取古今史传听讼断狱辨雪冤枉等事,著为疑狱集。

46、《唐律疏议?断狱》规定,审讯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才加以拷问。

47、《开皇律》共十二篇,其名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

48、授许州知州,断狱明决。

49、清许秋?《闻见异辞?龙图断狱》:“孰知千里马望朔云而蹀足,竟识长途,跑到包龙图衙内,似有乞怜之状。

50、在法的实施方面,以儒家典籍为断狱的依据。

51、雍往断狱,壹以囚见,雍和颜色,问其辞状,临出,又谓壹曰:“君意得无欲有所道?

52、《书?吕刑》“狱成而孚”孔传:“断狱成辞而信,当输汝信於王,谓上其鞫劾文辞。

53、其次,在内容上,在汉代《九章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诈伪、断狱等九篇,并调整了法典中与篇目不统一的内容,使法典的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

54、《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断罪?失於入者各减三等,假有从笞失入百杖,於所剩罪上减三等。

55、他为加强其统治,注意吏治,内外无幸曲之私,断狱得清。

56、断狱时因缺乏适合的律令条文?所以还须藉助于所谓”比”或”例”。

57、其断狱公平,道不拾遗。

58、《断狱篇》:“其于律得相容隐,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减罪人罪三等”。

59、(引自《唐律疏议.断狱》)。

60、尝取古今史传所讼断狱、辨雪冤枉等事,著为《疑狱集》两卷(951年)。

61、三统之月断狱流血,是不稽天意也。

62、《汉书?王嘉传》:“圣王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

63、(《富贵发迹司志》)“身为寒儒,性又愚拙。写诗称赞他“关门共惜寒儒苦,断狱争夸老吏明。

64、较之过去,这无疑对“五听”断狱制度的发展,具有进步意义。

65、该书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狱讼案例选编,分释冤、辩诬、鞫情、议罪、省过、惩恶、察奸、核奸、察贼、迹贼、严明、矜谨等20门,辑录了上自春秋、战国,下至北宋大观、政和年间有关平反冤案、断狱量刑的案例270余条,390余事,并以按语的形式对其中大部分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考辨。

66、解述:九四近君重臣;任除奸去邪之责,而其对象则多为王亲贵族、贪污官僚;阳刚不正,处失位之地,其用刚也强而急,故其所噬嗑亦令人不舒服,而有噬乾?象;九四居离明之卦,乃是阳刚明智之人,威严而果断,刚直如矢,审狱当以宽仁哀矜谨慎为本,九四之威断有所失,故戒曰利艰贞;能如此乃得吉;孔子曰未光也,是精明强刑非广大之道,当以审慎直道,哀矜勿喜,勿片言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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