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衰:qí shuā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仪礼·丧服》:“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史记·赵世家》:“ 赵武 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絶。”《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七年》:“礼,父在为母服周年, 则天皇后 改服齐衰三年。” 清 袁枚 《新齐谐·鬼买儿》:“鬼来駡曰:‘此系齐衰,孙丧祖之服。我嫡母也,非斩衰不可。’”参见“ 五服 ”。★一种丧服,次于最重的斩衰。以粗麻布制成,因其缝齐,故称为「齐衰」。分为一年、五月、三月三种。祖父母丧、妻丧、已嫁女的父母丧,服期为一年;曾祖父母丧,服期为五月;高祖父母丧等,服期为三月。见《仪礼.丧服》。
1、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
2、为高祖父母等齐衰三月。
3、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
4、明代以后,母为长子改为齐衰不杖期。
5、春秋末,齐衰,公卿肆意兼并。
6、或曰:‘齐衰不以吊。
7、齐衰五月和三月,多用于世代较远之尊亲属,丧服虽然隆重,服丧期限则较短。
8、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新唐书?礼乐志十》:“齐衰杖周。
9、可准诸境内之人,为齐衰三月。
10、为曾祖父母齐衰五月。
11、(注引先贤行状)陈?去世时“,海内赴者三万余人,制衰麻者以百数”,可以想象到陈?所授生徒之多。”南朝梁皇侃以斩衰麻?、齐衰布?、露??为三?;唐孔颖达认为只有两?:麻?、布?,皆名露??。
12、道光间议定服制,大宗子兼祧小宗,则为所生父母斩衰三年,而为兼祧父母齐衰不杖期。
13、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
14、『18』见齐衰者,虽狎必变。
15、例如:依古礼,父在为母服齐衰杖期,父卒,为母服齐衰三年;唐代曾改为,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
16、明以后无齐衰三年服。
17、出处:《荀子?礼论》:“齐衰苴(jū)杖,居庐食粥,藉草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18、春官?司服》“凡凶事,服弁服”郑玄注“其服斩衰齐衰”唐贾公彦疏:“天子诸侯绝旁期,正统之期犹不降,故兼云齐衰,其正服大功,亦似不降也。
19、是次于“齐衰”的丧服。
20、丧服但有曾祖齐衰六月,远曾?麻三月,而无高祖远孙服。
21、五服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2、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在室的姑、姊妹、兄弟、侄等齐衰不杖期。
23、曰齐衰,以稍粗麻布为之,缝下边。
24、因斩衰、齐衰
25、齐衰为期一年的丧服。
26、《易侠》这本小说的人物是很有特色的,易水寒和易月。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
27、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
28、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29、《丧服》规定妾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妻为妾则无服。
30、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31、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
32、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故称“五服”。
33、」皇太孙尚薨,有司奏「御服齐衰期」。
34、即要为出母服齐衰杖期。
35、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36、悼公之母死,哀公为之齐衰。
37、合约交易月份:现月、下月、最近两季月3、6、9、12交易方法:根据场内交易的程序公开叫价。及靖江王宫眷服制与鲁王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从之。
38、郑玄注:“斩衰、齐衰之丧练,皆受以大功之衰,此谓之功衰。
39、去世,太祖令太子服齐衰杖期,太子以其不合礼法而拒绝执行,气得太祖要
40、有“斩衰”、“齐衰”之别。
41、古礼为父斩衰三年,父在,为母齐衰杖期,父卒,为母齐衰三年。
42、第二等:齐衰。
43、齐衰不杖期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长子以外的众子以及兄弟之子。
44、【出处】《礼记?丧服小记》:“齐衰,恶笄以终丧。
45、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大夫,齐衰者与祭。
46、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
47、春秋末年,齐衰落,卿大夫相互兼并。
48、齐衰杖期、不杖期,一年之期服熟麻布,旁及下辑之,麻冠苘草履桐杖,妇女麻履,余同。
49、固卒,永祺率门弟子服齐衰丧。
50、中国古代丧服自周代已用素服(素衣?素裳?素冠等)?均取白色?并有五服制度?即按服丧重轻?做工粗细?周期长短?分为5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51、齐衰杖期、不杖期则是初丧三餐不食,然后疏食水饮,不食菜果。
52、太后服齐衰,帝丝麻,并宿幸其第。
53、见齐衰、瞽者,虽童子必变。
54、继位,并要求光义缩短服丧的三年之期:“以日易月”,三天之后就可以上朝处理政事了。及靖江王宫眷服制与鲁王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从之。
55、具体分四个等级:齐衰三年,齐衰杖期(jì),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
56、谓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内的亲族。
57、礼志十四):“子为父母,庶子为其母,皆斩衰三年;嫡子、众子为使不”庶母,皆齐衰杖期。
58、皇后、诸妃及诸王、公主,并制齐衰本服,以日易月,十三日除。
59、见齐衰者,虽狎,必变。
60、又诏述太后恩慈,特齐衰三月,以申追远。
61、齐衰一年之丧分为杖期和不杖期,前者指执杖(俗称之哭丧棒)服丧一年,后者指不执杖服丧一年。
62、夫为妻齐衰杖期,和妻为夫斩衰三年,服制上的不平等也十分明显,这也反映了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
63、」于是制出母齐衰期。
64、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
65、齐衰杖期丧服与齐衰三年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丧期较短,仅为一年。
66、《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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