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衰:zhǎnshuā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亦作“斩縗”。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先秦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亦服斩衰。《周礼·春官·司服》:“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汉书·霍光传》:“昌邑王典丧,服斩縗,亡悲哀之心。”唐韩愈《改葬服议》:“若主人当服斩衰,其餘亲各服其服。”《新五代史·唐明宗纪》:“皇帝即位于柩前,易斩縗以衮冕。”阿英《洪宣娇》:“朝贵战死,宣娇斩衰谕士卒,代将其兵,得不溃。”
1、其制服五:曰斩衰,以至粗麻布为之,缝下边。
2、有“斩衰”、“齐衰”之别。
3、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故称“五服”。
4、谓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内的亲族。
5、古礼为父斩衰三年,父在,为母齐衰杖期,父卒,为母齐衰三年。
6、孝子啜粥,不动荤酒、寝苫枕块、斩衰如制。
7、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
8、如夫妻之间,妻为夫服最重之丧斩衰三年,夫为妻则只服齐衰杖期。
9、行可公服斩衰三年,礼葬姑于云洞山之阳。(1)第一等:斩衰。
10、(注引先贤行状)陈?去世时“,海内赴者三万余人,制衰麻者以百数”,可以想象到陈?所授生徒之多。”南朝梁皇侃以斩衰麻?、齐衰布?、露??为三?;唐孔颖达认为只有两?:麻?、布?,皆名露??。
11、斩衰裳,苴?(jūdié)、杖、绞带、冠绳缨、菅屦。
12、中国古代丧服自周代已用素服(素衣?素裳?素冠等)?均取白色?并有五服制度?即按服丧重轻?做工粗细?周期长短?分为5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13、道光间议定服制,大宗子兼祧小宗,则为所生父母斩衰三年,而为兼祧父母齐衰不杖期。
14、古代斩衰服的帽缨。
15、夫为妻齐衰杖期,和妻为夫斩衰三年,服制上的不平等也十分明显,这也反映了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
16、江王知证、饶王知谔请亦服斩衰;不许。
17、以父丧还籍,斩衰竹杖,徙行千里,居丧哀毁。
18、今法令,诸侯卿相官属为君斩衰,既葬而除。
19、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
20、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21、自斩衰以下与祭,礼也。
22、《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23、齐衰三月与杖期、不杖期差别不大,但丧期既短,三月之后,就一切如常了。又如:媳为舅姑原服不杖期;唐时曾改为,媳为舅姑服斩衰三年,为姑服齐衰三年。
24、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
25、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26、《仪礼?丧服》:“丧服,斩衰裳,苴?杖、绞带。
27、持斩衰之服者,在三年丧期中的饮食起居日常行为也有制度规范。
28、媳为舅姑、妻为夫,也皆斩衰三年。
29、礼志十四):“子为父母,庶子为其母,皆斩衰三年;嫡子、众子为使不”庶母,皆齐衰杖期。
30、移父之服而服,为夫斩衰,恩义既崇,闻丧即须号恸。
31、康伯主礼部侍郎黄中之论,持斩衰三年。
32、孔子曰:“天子诸侯之丧祭也,不斩衰者不与祭。
33、自斩衰以下皆可,礼也。
34、《隋书?礼仪志六》:“皇后之凶服,斩衰、齐衰,降旁芬以下粥服。
35、旧时丧服名,五服之一,次于斩衰。
36、至燕京,闻徽宗卒,服斩衰,朝夕哭。
37、王者丧,穿着斩衰葛经的丧服,执戈盾警卫嗣王。
38、妇女居斩衰之丧,则不必居倚庐和寝苫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