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议:bāyì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八辟。《后汉书·应劭传》:“陈忠不详制刑之本,而信一时之仁,遂广引八议求生之端。”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名例》:“八议:一曰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二曰议故,谓故旧;三曰议贤,谓有大德行;四曰议能,谓有大才业;五曰议功,谓有大功勋;六曰议贵,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七曰议勤,谓有大勤劳;八曰议宾,谓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唐王维《寓言》诗:“生死在八议,穷达由一言。”章炳麟《五朝法律索隐》:“北齐始制重罪十条,犯此者,不在八议之列。”
1、所谓“八议”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2、十八议、领谱之人,必须血脉真正,至公无私者,方可收管。
3、’”《汉书?刑法志》:“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八曰议宾。
4、海瑞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
5、且律有八议,勋贵在焉。
6、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爵一品及文武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议宾(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确定了皇族、贵戚、官绅的法律特权。
7、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8、犯罪应处以加役流者,即使八议者也不得减赎依法除名配流。
9、遗著有《四巡奏疏》六卷、《平刑八议》十卷、《南都疏略》二卷、《南疏续刻》一卷。
10、如果享有“八议”特权的人犯了死罪,在没有皇帝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审讯。
11、《贞观律》对《武德律》的改动包括:第一,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第二,大大减少了旧律中重刑条款的数量;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第四,确立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12、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
13、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
14、凡赦大都由于其情节可怜悯,或者事实之可疑,或者因为合于所谓三赦三宥八议之列,所以赦免。
15、它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亲亲”原则的要求,也是“刑不上大夫”刑罚原则的体现。“八议”制度的出现时封建立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6、《唐律疏议?名例?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八曰议宾。
17、《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
18、《唐律疏议?名例?八议》:“三曰议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