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户:rú hù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读书人的户籍。 元 代根据居民的职业分户籍为民户、军户、儒户、医户等名目。 元 无名氏 《举案齐眉》第四折:“这廝接待不周……枷号一月,打退儒户,永为农夫。”《元典章·圣政一·兴学校》:“应係籍儒户,杂泛差役,依例蠲免。”2. 指具有此种户籍的居民。 元 无名氏 《举案齐眉》第四折:“俺两个是儒户,县里拣选来接待新官的。”《元史·礼乐志二》:“籍近畿儒户三百八十四人为乐工。”★ 儒者之户籍。见「儒人户」条。
1、以后,不论唐代的不课户,宋、元时期的形势户、官宦户,明、清的绅户等,实际上都享受某种法定和法外的特权;元代虽然歧视儒士,但儒户仍可得到蠲免科差的待遇。
2、《元典章?礼部四?儒学》:“有儒户李澜等,状告州县管民官司,将在籍儒户差充里正主首等项差役消沮,咨请照详准此呈奉。
3、儒生在参预国家治理方面失去了宋金时那种优越的地位,加上元政府在赋税方面优遇儒户的规定不得落实,使儒生的社会地位和实际利宅益受到很大损害,有“一官二吏、九儒十丐”之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