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绯

爱造句 2年前 (2023-09-01) 经典造句 85 0

借绯:jièfē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唐宋时规定官员的服色,四、五品服緋,未至五品者特许服绯,称为“借緋”。绯,大红色。《通典·礼二十三》:“开元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緋及鱼袋。”亦称“借牙緋”。牙,即象笏。宋制五品以上用象笏,借绯时并借象笏,故云。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王嘉叟自洪倅召为光禄丞,李德远亦召为太常丞。一日相遇於景灵幕次,李谓王曰:‘见公告词云:其鐫月廩,仍褫身章。’谓通判借牙緋,入朝则服緑,又俸薄也。”参见“借紫”。★凡授都督、刺史品卑者,听任其着非及佩鱼袋也。唐、杜佑《通典·礼典·天子诸侯玉佩剑绶玺印》:「开元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绯及鱼袋。」;宋、高承《事物纪原·治理政体部·借绯》:「《通典》曰:『开元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绯及鱼袋。』《唐会要》曰:『二月二十日也。』又曰:『旧制,凡授都督、刺史,阶未及五品,并听着绯佩鱼,离任则停。』则借绯之制,自唐明皇始也,宋朝赐绯者,亦借紫而相承,不佩鱼。」?

1、尚书兵部侍郎王诏政和元年(1111)奏:今监司、守、?等并许借服色而不许佩鱼,即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乞今后应借绯紫臣僚并许随服色佩鱼,仍各许入衔,候回日依旧服色。

2、《宋史?舆服志五》:“或为通判者,许借绯;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

3、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绯。

4、该碑字体清秀工整,上书“承奉郎守大理寺丞前知循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借绯卢侗书”。 

5、也就是官员出京外任或作使臣时,还可“借紫”、“借绯”,即借用比原先高一等的章服。

6、宋制五品以上用象笏,借绯时并借象笏,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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