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

爱造句 1年前 (2023-02-06) 经典造句 108 0

独任:dú rè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犹专任。独自信用;独自承担。 汉 邹阳 《狱中上书自明》:“故偏听成姦,独任成乱。” 三国 魏 曹冏 《六代论》:“仁心不加於亲戚,惠泽不流於枝叶,譬犹芟刈股肱,独任胷腹。” 晋 陆机 《五等论》:“旷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2. 谓单独任用。《三国演义》第二五回:“ 颜良 性狭,虽驍勇,不可独任。”

1、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独任制

2、法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官独任制

3、烹饪、浣濯皆独任之,尝暑月执炊,汗复于面不暇拭。

4、首长制:又称为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归一个行政首长执掌的组织体制。

5、李泌说:“臣今独任宰相之重,四海之内,一物失所,责归于臣,况坐视太子冤横而不言,臣罪大矣。

6、《洪州新建厅壁记》:“凡县之政无小大,令主簿皆独任,而民事委曲,当有所操纵缓急,不能一断以法。

7、直接言词原则要求认证的主体应为人民法院办案件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

8、自当曰:“即有罪,我独任之。

9、根据《刑事诉论法》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10、凭吊千秋,问湖湘骚人词客,后先忧乐事,果谁抱布衣独任,担当日夜乾坤?

11、此孩幸是藜藿农家,听医所为,若绅宦之家,娇养柔嫩,即医肯尽心施治,病家未必信;即病家信,医家亦未必肯独任其劳。

12、他早年的疏奏《丁丑封事》,规劝正德皇帝“偏听生□,独任成乱”,以“古之圣人必谋于众”相谏诫,情挚意切,时婉时激。

13、第二年,张玉书病逝,陈廷敬独任总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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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唐罗隐《两同书?得失》:“若智策有馀,则陈平不可独任;若英谋出众,则韩信虑其难制。

15、以公诉审查制度的诉讼理念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国情,对现行公诉审查模式的改革和完善,在方法论上跳出以往比较借鉴的圈子;在诉讼理念上改变过去庭审法官预断必然缘于实体性审查的观念,以澄清现行公诉审查模式包括必要的实体审的客观事实;在实践中以合法性、合理性和灵活性作为立法修改前的执法原则;在立法上明确界定主要证据的范围是对证明犯罪是否成立起主要作用或有重要影响的证据,其中既包括有罪证据也包括无罪证据,增加规定公诉审查法官与正式庭审法官分立制度,补充规定对公诉审查后开庭审理之外的其它情况的处理方法以及对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取消原刑诉法应当按照一般公诉案件适用的普通审判程序重新审理的规定,改为由审理该案件的独任审判员以外的审判员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等。本文的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的审判长选任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审判长的选任资格和程序、审判长与合议庭内部人员的关系、审判长主持下的合议庭与院长庭长及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对审判长的管理监督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对审判长与合议庭其他成员、院庭长和审委会等其他主体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文的第五部分提出了对审判长选任制的改革和展望。

16、让能对曰:“陛下愤藩臣之倔强,必欲强干弱枝以隆王室,此则中外大臣所宜戮力,以成陛下之志,不宜独任微臣

17、上书论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

18、唐陆贽《请许台省长官举荐属吏状》:“盖由赏鉴独任於聪听,搜择颇难於公举,但速登延之路,罕施练?之方,遂使先进者渐益凋讹,后来者不相接续。

19、宋朝政权重文轻武,文臣除授节钺,成为习惯,此次独任武人,免不得廷议纷纷。

20、僚属请奏而须报,纯仁曰:“报至无及矣,吾当独任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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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望陛下任之勿疑,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合议制、独任制。

23、鄙人性情,向来专作独任其难之事,尤专作费力不讨好之事。

24、若犹矜其力难独任,即乞如旧法,于官户、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产月收僦直可及十五千、庄田中熟所收及百石以上者,并随贫富以差出助役钱,自余物产,约此为准。

25、即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依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一般非诉讼案件。

26、合议制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其中1名为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独任制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除基层人民法院适

27、章炳麟《官制索隐》:“观今时州县,不任佐贰吏员,而独任己之阍人。

28、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要么把本来前来征询手册或与你的电脑知识的朋友帮帮忙修理或者人

29、请於龙膊子重掘地道,原独任之。

30、狱具,同官不敢署名,芳请独任之。

3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二种,即独任制、合议制。

32、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之外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凭当事人达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他们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

33、即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依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一般非诉讼案件。距天安门广场、东单商业区、王府井商业街咫尺之遥;经由西单民航班车可直达首都机场,交通极为便利。

34、延袤数千里,升泰独任其事,诚恐赶办不及,亦属实在情形。

35、《送鲍中丞赴太原军营》诗:“宠兼三独任,威肃贰师营。

36、英国、美国则常采取独任制。

37、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议制的审批庭,另一种是独任制的审判庭。

38、施公亲自督战,黄天霸不离施公左右,独任保卫

39、京以属郡守,郡守呼冲见京,京语故,冲愿独任。

40、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41、完名美节,不宜独任,分些与人,可以远害全身;辱行污名,不宜全推,引些归己,可以韬光养德。

42、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一人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度。

43、余非敢瑕疵前人,然恐诗道坐敝于此,则明七子不独任咎

4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45、由此也可以看出,独任制和简易程序不是对应的,但简易程序一定是适用独任制的。

46、将释其中旨趣,先用者字垫之,引出文中所以也。盖谓欲独任允恭传达中旨,而不欲同列与闻机政也。

47、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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