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范:yí fà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留下典范;使成典范。 晋 陆云 《西园第既成有司启》:“首建大国,固将宪章令典貽范万世,始基之制,不可不慎。” 隋炀帝 《宽连坐诏》:“用能树声往代,貽范将来。”2. 指留下的典范。 明 王世贞 《应诏陈言疏》:“承列圣之貽范而丕显之,深仁厚泽,沦浹民志。”
1、今则公之教可以精通显晦,贻范古今。
2、明?王世贞《应诏陈言疏》:“承列圣之贻范而丕显之,深仁厚泽,沦浃民志。
3、11月1日,陈贻范对此予以驳复,提出七条议案,要点是:西藏为中国领土;中国可派驻藏办事长官驻扎拉萨,其卫队分驻西藏各处;西藏的外交及军政事宜均应按中央政府指示办理等。
4、韦贻范复相事稍息。
5、拿捕中立国商船的实施方法是扣押该船作为捕获物听候判决。”即上疏论贻范遭忧未数月,遽令起复,实骇物听,伤国体。
6、非惟作则四海,亦乃贻范百代。
7、宋孔平仲《续世说?方正》:“贻范忧未数月,遽令起复,实骇物听,伤国体。
8、先是,贻范多受人赂,许以官,既而以母丧罢相,每为债家所逼,故日遣人求宦官两中尉及李茂贞谋起复。乾隆四十八年(1783),黄景仁35岁,为债家所迫,抱病再赴西安,至山西解州运城,病逝于河东盐运使沈业富官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