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院:guān yuà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指王子的住所。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七:“皇子之居谓之某王宫,王子则分院,世俗目之曰官院。”
1、翰林医官院人员达979人,次年精减三分之二。至道元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三班。
2、真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兼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的多功能实战实训基地在全国同]警官院]中首屈一指。
3、除尚书司封郎中、知制诰,再迁给事中、知审官院。
4、俄知审官院、银台通进封驳司。
5、他被Weol-hwa以及掌管宦官院的老Swe-gwi养大。
6、宋太宗时,设审官院和考课院分掌京朝官和幕职州县官的考课事宜。
7、仁宗察其言,趣视事,且命知审官院(负责人事任免等)。
8、一次,苏易简用水试欹器,以“日中则昃,月满刚亏,器盈则覆,物盛则衰”劝谏太宗持留守成,慎终如始,以固丕基,不久,知审官院,改知审刑院,掌吏部选,迁给事中,参知政事。
9、神宗时,除神官院主簿,迁秦凤路提刑,提举两浙常平。
10、次年,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
11、入知审官院,纠察在京刑狱,知通进银台司、应天府。
12、不久,(温仲舒)又主管审官院。
13、视疗则由翰林医官院掌理,为第四发展阶段。
14、和技术兵的培训任务,少量军官院校也培养部分士官。
15、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再阅月,兼知审官院正职,外兼四职自思忠始。
16、即召为翰林侍讲学士,迁礼部侍郎、知审官院,复判礼院、国子监。
17、郎崔宣子崔环病中被两黄衫带到阴间判官院受刑。
18、宋有医官院,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为长官。
19、宋沿置,仅为寄禄官,六尚局职掌分由它署担任,如尚食归御厨,尚药归医官院等。
20、旋因事知荆南、潭州,复入知审官院。
21、咸平三年,与吕蒙正、寇准同召,以本官兼御史中丞、知审官院。
22、累迁至尚书主客郎中,知审官院使,通使银台司、右谏议大夫等职。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
23、皇佑元年(1049)中进士,曾做过几年小官后,升为大理寺丞,再转审官院。
24、设知审官院2人,以侍御史知杂事以上充任。
25、还同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官院、同知通进银台封驳事。
26、未几,知审官院,为明德、章穆二园陵礼仪使,同修国史。
27、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为河南尹张全义所和,岁时给遗特厚,出入其门,欲署幕职,坚辞不就。
28、景?四年(1037),擢知制诰,入翰林为学士,知审官院。
29、又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骏司,卒。
30、改知大名府,召为刑部尚书,兼知审官院。
31、改知审官院,其裁制如判铨时。
32、久之,迁翰林侍读学士、知审官院,复以为左司郎中。
33、茅坝镇官院村1000亩油菜免耕移栽示范点,其中集中办示范500亩。
34、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封驳司、审官院。
35、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
36、以吏部郎中、知制诰领审官院。
37、复知审官院,遂拜同知枢密院事。
38、入为翰林侍读学士,拜给事中,知审官院。
39、淳化三年(992),又设磨勘京朝官院,简称磨勘院,专任京朝官的考课事务。
40、太宗淳化三年(992)置磨勘京朝官院,掌考核京朝官。
41、继判尚书刑部兼制置群牧使,同知三班、审官院。
42、审官院还有许多胥吏属官,这些人承担着审官院的具体工作。
43、五年,代还,知审官院。
44、司法警官院校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45、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
46、久之,起为给事中,复工部侍郎,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47、隋、唐置太医署,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有翰林医官院。
48、审官院奏德渊刚正干能,可任繁剧,遂再任。
49、未几,复知审官院。
50、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也并入审官院。
51、同时置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掌考核幕职州县官。
52、真宗即位不久即拜王旦为中书舍人、翰林院学士兼知审官院、银台驳司。
53、知审官院,言初任京朝官,未尝历州县,不得拟知州、通判。
54、后沧州地主韩应龙在此买地,招佃户立官院,改称官庄。
55、为适应军士制度,成立士官学校,在部分军官院校开设士官培训班。
56、官院内林木葱郁,花卉遍布,景色宜人。
57、至道元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三班。
58、再阅月,兼知审官院正职,外兼四职自思忠始。
59、宋范仲淹《奏乞重定三班审官院流内铨条贯》:“臣窃见审三班院并铨曹,自祖宗以来,条贯极多,逐旋冲改,久不删定,主判臣僚,卒难详悉。
60、后为审官院主簿,迁奉礼郎。
61、召为盐铁副使,拜天章阁待制,复判都水,知审官院,权发遣开封府。
62、后判太常、司农寺,同知审官院,卒于官。
63、知审官院陈恕丁内艰,以?权知院事。
64、系北宋翰林医官院王怀隐等人在广泛收集民间效方的基础上,吸收了北宋以前的各种方书的有关内容集体编写而成。
65、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②。
66、官长为知院,从三品,属官有同知审官院事、掌书。
67、真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兼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68、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四月“宋诏医官院处方并药。
69、宋有医官院,金代始改名太医院,其长官为提点。
70、1199年十月,金置审官院,掌奏驳除授失当事。
71、当时,司马光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知审官院,为神宗在迩英阁讲授《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