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官院:shěnguānyuà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宋代选拔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元丰后其职并入吏部。《宋史·选举志四》:“京朝官则审官院主之……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銓;武选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元丰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宋代盐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元丰后其职并入吏部。

1、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进银台封驳司、审官院。
2、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为河南尹张全义所和,岁时给遗特厚,出入其门,欲署幕职,坚辞不就。
3、官长为知院,从三品,属官有同知审官院事、掌书。
4、以吏部郎中、知制诰领审官院。
5、翰林医官院人员达979人,次年精减三分之二。至道元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三班。
6、改知审官院,其裁制如判铨时。
7、即召为翰林侍讲学士,迁礼部侍郎、知审官院,复判礼院、国子监。
8、宋范仲淹《奏乞重定三班审官院流内铨条贯》:“臣窃见审三班院并铨曹,自祖宗以来,条贯极多,逐旋冲改,久不删定,主判臣僚,卒难详悉。
9、审官院还有许多胥吏属官,这些人承担着审官院的具体工作。
10、知审官院陈恕丁内艰,以?权知院事。
11、淳化四年(公元993年)也并入审官院。
12、皇佑元年(1049)中进士,曾做过几年小官后,升为大理寺丞,再转审官院。
13、一次,苏易简用水试欹器,以“日中则昃,月满刚亏,器盈则覆,物盛则衰”劝谏太宗持留守成,慎终如始,以固丕基,不久,知审官院,改知审刑院,掌吏部选,迁给事中,参知政事。
14、入知审官院,纠察在京刑狱,知通进银台司、应天府。
15、继判尚书刑部兼制置群牧使,同知三班、审官院。
16、咸平三年,与吕蒙正、寇准同召,以本官兼御史中丞、知审官院。
17、再阅月,兼知审官院正职,外兼四职自思忠始。
18、入为翰林侍读学士,拜给事中,知审官院。
19、知审官院,言初任京朝官,未尝历州县,不得拟知州、通判。
20、召为盐铁副使,拜天章阁待制,复判都水,知审官院,权发遣开封府。
21、真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兼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22、复知审官院,遂拜同知枢密院事。
23、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再阅月,兼知审官院正职,外兼四职自思忠始。
24、除尚书司封郎中、知制诰,再迁给事中、知审官院。
25、旋因事知荆南、潭州,复入知审官院。
26、仁宗察其言,趣视事,且命知审官院(负责人事任免等)。
27、宋太宗时,设审官院和考课院分掌京朝官和幕职州县官的考课事宜。
28、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②。
29、真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兼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的多功能实战实训基地在全国同]警官院]中首屈一指。
30、未几,复知审官院。
31、至道元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三班。
32、当时,司马光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知审官院,为神宗在迩英阁讲授《资治通鉴》。
33、未几,知审官院,为明德、章穆二园陵礼仪使,同修国史。
34、1199年十月,金置审官院,掌奏驳除授失当事。
35、景?四年(1037),擢知制诰,入翰林为学士,知审官院。
36、还同判吏部流内铨、知审官院、同知通进银台封驳事。
37、次年,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
38、久之,迁翰林侍读学士、知审官院,复以为左司郎中。
39、累迁至尚书主客郎中,知审官院使,通使银台司、右谏议大夫等职。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
40、久之,起为给事中,复工部侍郎,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封驳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