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解:miǎnjiě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宋承五代后唐制,举人获准不经解试(荐名于朝廷的地方考试),直接参加礼部试,称“免解”。《宋史·选举志三》:“旧,太学遇覃恩无免解法,孝宗始创行之。”宋赵昇《朝野类要·举业》:“﹝十岁以下﹞若能通五经以上,则可以州官荐入於朝廷,而必送中书省覆试,中,则可免解。”
1、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2、清顺治二年(1645),知县豁役免解。
3、会上书乞正太常雅乐,得免解,讫不第,以布衣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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