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财

爱造句 4年前 (2022-01-24) 词语造句 147 0

异财:yìcá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分开财产。多指分家。汉班固《白虎通·封公侯》:“受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无分离异财之义。”《后汉书·党锢传序》:“礼,从祖兄弟别居异财,恩义已轻,服属疎末。”清姚衡《寒秀草堂笔记》卷三:“然谓安氏异财时,剖此帖为二。”2.分外的财物。宋王安石《兼并》诗:“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1、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

2、出处《唐律?户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3、⑦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如控告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别籍异财(分居),不予供养;居父母丧时嫁娶作乐,脱去丧服,改着吉服;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亡。

4、只要菲律宾人民需要援助,他从不吝异财力物力。

5、丁小异财务负责人2004-02-21 2008-03-16辞职。

6、封公侯》:“受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无分离异财之义。

image.png

7、所以,家族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是指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虽然已经分居、异财、各爨,成了许多个体家庭,但是还世代相聚在一起(比如共住一个村落之中),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

8、近来,突政府还制定了有关家庭财产继承和分配法,为维护家庭关系和睦和离异财产纠纷立法,使妇女在家庭中享有平等的经济权利。

9、以伦理关系决定财产的分配使用及继承,“在西洋则父子、夫妇异财,其他无论。

10、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冒荣居之;祖父母、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在父母丧,生子及娶妻;兄弟别籍异财,冒哀求仕;……免居所官。

11、金兵入汴,将争取府库珍异财物,希尹则先收宋朝图籍。

12、诸谋反谋叛谋大逆(子孙同)及大不恭诋讪宗庙指斥乘舆为不忠之刑,恶逆诅骂告言祖父母父母,别籍异财供养有阙,居丧作乐自娶释服匿哀为不孝之刑;不恭其兄不友其弟姊妹叔嫂相犯罪杖为不悌之刑;***略人放火强若窃盗杖及不道为不和之刑。

image.png

13、居丧则兄弟犹侍乎亲也,若遂别立户籍,分异财产,均为不孝,故有杖一百、八十之罪。《?书?商鞅》:“乃若夫挽近之言新法者,以父子异财为宪典,是则法乎鞅之秕稗者也。

14、(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15、如宋代家族研究一度以累世聚居于一地、财产为家族所共有的“义门”为重点,其实宋代家族的主要形态不是共财同炊,而是别籍异财。

16、三年(壬子,公元652年)散骑常侍房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公主骄恣甚,房玄龄薨,公主教遗爱与兄遗直异财,既而反谮遗直。

17、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

18、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

19、尚太宗女高阳公主,公主骄恣甚,房玄龄薨,公主教遗爱与兄遗直异财,既而反谮遗直。

20、犯罪存留养亲”、子孙不得违犯教令和不得别籍异财等,都是“礼治”思想的体现。

21、光和二年,上禄长和海上言:「礼,从祖兄弟别居异财,恩义已轻,服属疏末。

22、梁漱溟认为西方近代社会为“父子、夫妇异财”的个人本位的社会,而传统中国社会为家庭亲子血缘关系涵化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伦理本位。

23、散骑常侍房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公主骄恣甚,房玄龄薨,公主教遗爱与兄遗直异财,既而反谮遗直。

24、清姚衡《寒秀草堂笔记》卷三:“然谓安氏异财时,剖此帖为二。

25、财产是独立人格的基石,在自然经济条件下,除秦以外,几乎所有朝代都将子孙“别籍异财”、另立门户作严重的犯罪行为。

26、宋王安石《兼并》诗:“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27、若居父母丧而兄弟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八十。

28、我国古代社会的礼与法,以维护大家庭为宗旨之一,所采取的主要方式便是保持家庭财产的整体、完整、如唐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得别籍异财”。

29、不孝列为十恶之一;祖父母、父母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供养有阙,都须按律科刑。

30、有关钱粮等事明律科罪较唐律重?但“脱漏户口”、“商嫡子违法”、“别籍异财”?“居丧嫁娶”、“良贱为婚”等科罪却较轻。

31、《大清律》承袭传统,明确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

32、《后汉书?党锢传序》:“礼,从祖兄弟别居异财,恩义已轻,服属?末。

33、如唐朝的法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34、优异财富管理。

35、《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子既娶妇,与父母别居异财,甚者不相闻问。

36、今?父尚在,而别籍异财,绝灭义理,止从薄罚,何以示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