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旨

爱造句 3年前 (2022-01-11) 经典造句 193 0

弘旨:hóngzhǐ 基本解释:[maintheme]大旨,宗旨。见“宏旨”●详细解释:大旨,宗旨。南朝梁王筠《答释法云书》:“窃闻僾然有见,礼典之格言;今则不灭,法教之弘旨。”★◎弘旨hóngzhǐ[maintheme]大旨,宗旨。见“宏旨”

1、1992年11月,又举办了“祝愿社会稳定、家庭祥和”为弘旨的佛七法会。

2、文苑传?李充》:“引道家之弘旨,会世教之适当,义之违本,言不流放,庶以祛困蒙之蔽,悟一往之惑乎!

3、袁宏的论述,在与他同时代名士的论著中也可看到类似的说法,如《晋书》“李充传”载,李氏“幼好刑名之学,深抑虚浮之士”,于是“引道家之弘旨,会世教之适当”而著《学箴》,以期“祛困蒙之蔽,悟一往之惑”。

4、故一曲之士,不能畅其弘旨,而妄窜奇说。

5、自称要“引道家之弘旨,会世教之适当”。

6、窃尝诊男科虚损诸疾,每以轩歧之至论弘旨、仲景之肾气丸方,屡起沉疴,殊觉神圣工巧之至矣。

7、否则流为琐碎,而不关弘旨;流为今文,而一往胡说。

8、根据清乾隆年间《恒山志》《浑源州志》记载,其建于明弘旨十四年(1502)。

9、《答释法云书》:“窃闻?然有见,礼典之格言;今则不灭,法教之弘旨。

10、他所主持的侨港新会商会,一向持服务社会、兴学育才的弘旨,先后于港九多处,举办了白沙纪念中学、新会商会中学等5所中小学校。

11、自不害其弘旨,皆可略之耳。

12、辽阳市法学会理事,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13、,两句屈原的〈离骚〉之词二版亦删除了,这些删改应是何足道无关全书弘旨,不须挹注太多文采在他身上。

14、《漫话》部分虽然作者自云“无当弘旨,寻章摘句”“零珠碎玑,聊资谈隽”,但亦可见洞察敏锐

15、引道家之弘旨,会世教之适当,义不违本,言不流放,庶以祛困蒙之蔽。

16、先就职于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辽宁白塔律师事务所、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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