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养

爱造句 4年前 (2021-05-22) 句子网 203 0

原中共韶关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0年9月21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叶树养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叶树养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6年8月

入党时间:1975年4月

籍贯:广东新丰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学位:硕士

1、个人履历

1976.04-1976.12新丰县回龙公社鸡岭大队党支部书记;1976.12-1983.10新丰县回龙公社革委会(管委会)副主任;1983.11-1984.04新丰县回龙区公所区长、党委副书记;1984.05-1987.04中共新丰县委常委兼农委主任(其间: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系脱产读书);1987.04-1993.03中共新丰县委常委兼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其间:1989年4月至1991年1月参加广州电大大专专业证书班法律专业在职学习);1993.03-1996.07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1996.08-1997.03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1997.03-1998.12任中共新丰县委副书记、县长;1998.12-2000.02任中共新丰县委书记;2000.02-2002.12任中共新丰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12-2003.01任韶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新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02-2003.08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国际政治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3.08-2004.05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9月兼任);2004.05-2008.08任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违法违纪

受贿罪

3、案件脉络

2010年1月12日叶树养定“贪6000万目标”是蔑视法律2010年1月21日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案一审开庭2010年9月22日原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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